12月12日晚间,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,为进一步激活组织效能,激发员工主动性,加强公司与员工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的机制,公司制订《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》。
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,中南建设跟投制度规定,房地产业务在职的员工,根据参与要求不同分为两类:必需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。必需跟投人员包括房地产业务总部、区域公司和项目核心管理人员,入职满3个月的房地产业务其他人员为自愿跟投人员。
跟投范围上,跟投人员可以投资中南建设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取的独资开发销售类项目和负责操盘的合作项目,含可售商业和办公楼项目。特色小镇、城市更新项目及自持类项目,可单独讨论决定是否跟投。
跟投资金上,制度规定,跟投人员应及时、足额支付跟投资金,并保证跟投资金来源合法;如跟投资金实际到账时间晚于公司规定的时间,跟投人员应额外支付权益溢价款,跟投金额延期缴纳的部分一律按年化10%利息收取资金成本,且中南建设不对跟投人员提供借款、担保或者任何融资便利。
此外,每个项目在分配收益时,跟投人员根据实际投资金额按照一定的合伙人乘数,计算权益比例,分享项目收益或分担项目风险。其中必需跟投人员合伙人乘数为5,自愿跟投人员合伙人乘数为3。项目投资收益分红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跟投人自行承担,由合伙企业代扣代缴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跟投总额上限方面,每个项目包含合伙人乘数之后的跟投总额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:跟投总额≤10%全项目资金峰值,跟投总额≤20%跟投前公司权益比例全项目资金峰值。
而在退出机制上,制度规定,在项目开发运作期内,正常情况下(人员异动除外)一律不允许跟投人员转让、赎回跟投份额,待项目公司清算或回购后,跟投人员方可退出此次跟投。